
确山县古称“朗陵”,西依桐柏、伏牛两山余脉,东眺黄淮平原,境内有淮河、臻头河等大小河流10余条,水库50余座,境内自然资源、矿产资源丰富。近年来,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运用检察一体化履职,创设“绿益朗陵”环资检察文化品牌,成立“绿益朗陵”环境资源检察办公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形成了一套具有确山检察特色、符合工作实际的做法。
工作亮点和特色做法
打造办案模式一体化,推动环资领域“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坚持全院上下“一盘棋”,探索环境资源检察领域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进一步强化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创设“绿益朗陵”环资文化品牌,成立全市首个环境资源检察办公室,整合“四大检察”职能,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解决分头履职、合力不足等弊端。对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涉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搜集证据,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延伸到审查逮捕阶段,为高质量统一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提供先机。
推动法律监督专业化,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办理质效。一方面,强化环境资源检察案件立案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深化环境资源检察领域“行刑衔接”机制,确保责任无遗漏。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查阅“两法衔接”平台案件信息,深挖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线索。依托该平台,发现一起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久拖未决,依法督促公安机关进行核查,目前案件已移交行政部门进行处罚。二方面,建立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做到保护无死角。先后与确山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等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健全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聘任15名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业务骨干为检察官助理,为案件办理常态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形成保护公益的深度共识和强大合力。
探索生态修复多元化,形成生态修复新格局。一是建立一个基金。即生态修复基金,通过设立专项生态修复账户,为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购买碳汇等方式开展生态修复提供保证,目前已收到生态修复资金300余万元。二是设立一个生态补植复绿基地。与县林业发展中心、石滚河镇政府等部门共同选取当地一处荒山,建立生态林修复基地200余亩,实现保护生态与惩罚犯罪的有机统一。目前已组织犯罪嫌疑人与志愿者到基地开展补植复绿活动5次,补植树苗1800余棵。三是形成一套机制。即“生态修复+社会监督”公益服务机制,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对生态修复情况进行监督30余次。2022年以来共组织犯罪嫌疑人参与植树、法治宣传等公益活动10余场,补植复绿10余亩。
效益结果和积极影响
“绿益朗陵”环资检察文化品牌创建以来,“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从刑案中发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线索数量同比上升160%;制发环资类检察建议数量同比上升100%;办理跨区划淮河流域治理公益诉讼案1件;累计清理危险废物1000余吨,收缴生态修复金300余万元,建设生态林修复基地200余亩,办案质效大幅提高。办理的王某生等人污染环境案件被驻马店市院评为典型案例。我院打造环资检察文化品牌,探索一体化履职的做法,被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驻马店市检察院、确山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表彰和推广情况
在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设立“环资速看”专栏,宣发环境资源类案例、活动30余篇。环资办做法先后被《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等媒体转发报道100余篇。其中,工作信息《确山县院“四个一”工作模式推动环境资源检察工作高效规范开展》被省人民检察院《河南检察简报》第9期、省人民检察院八部工作机制创新专刊、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第62期转发,《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跨区联动凝聚检察合力一体履职破解治理难题》《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打造“绿益朗陵”检察文化品牌践行环境资源检察一体化履职新路径》等3篇信息被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第147期、174期、226期转发。“绿益朗陵”环资检察办案团队被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联合表彰为“2023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环资办公室主任张琳2022年获驻马店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2024年4月获河南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优秀奖,2024年6月获河南省检察机关普通刑事检察辩论赛南部赛区优秀奖,同时多次获得确山县优秀法治副校长、双拥工作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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